調心滾子軸承等物資采購公告廣州發(fā)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fā)包人”)擬實施調心滾子軸承等物資采購項目,現(xiàn)就本項目以公開詢價方式進行采購,歡迎貴單位登錄廣州發(fā)展電子采購平臺報名。有關情況如下:
一、項目范圍
1、采購項目內容: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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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資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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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資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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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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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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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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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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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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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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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心滾子軸承;23938S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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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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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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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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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F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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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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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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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接觸球軸承;731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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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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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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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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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F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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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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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2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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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溝球軸承;6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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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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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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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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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F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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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送貨地址:廣州南沙區(qū)環(huán)市大道北環(huán)發(fā)街1號廣州發(fā)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物資倉庫。
3、發(fā)貨方式:由供方負責運輸、裝卸及承擔運輸、裝卸、保險費等運保費。
4、供貨期:合同簽訂后40天內。
5、驗收標準:產品是全新的,產品完好無破損,供方保證產品中所采用的技術為供方合法取得知識產權或產權人許可,供方應提供產品的合格證明資料(如合格證、產地證明、報關資料、材質說明及檢測報告等)。
6、質保期:質量保證期1年,從本合同貨物經(jīng)需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
7、付款方式:需方驗收通過并入庫,且收到供方按貨款金額開具稅率為13%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后,在15個工作日內向供方支付該批次到貨部分合同價款的 100%。
8、供方違約責任:
⑴延期交貨:供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期限交貨或交貨不全,每延誤一日應向需方支付合同總價1‰的延遲違約金。延誤超過十日的,需方有權解除合同,供方須賠償需方全部損失。
⑵產品正常使用期內,由于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需方損失由供方負責賠償。
⑶需方對第三人就合同產品提出的任何知識產權侵權賠償不負任何責任,供方應賠償需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二、資格條件
1、投標人和平臺供應商報名時必須上傳與本次采購相關三年內的業(yè)績合同。
2、不接受關聯(lián)公司或實際為同一控股人的公司同時報名。
3、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名。
4、SKF授權經(jīng)銷商。
三、項目報價原則
1、出現(xiàn)下列條件之一,否決該報價響應人的報價:
1.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1.2、沒有對所有詢價項目進行報價,如少報、漏報或單項報價為零的。
1.3、不同報價響應人中電腦機器特征碼一致的(以廣州發(fā)展電子采購平臺評標系統(tǒng)的檢索信息為準)。
1.4、報價響應人報錯價,來函說明原因并主動提出放棄報價的,經(jīng)發(fā)包人核實批準的。
2、參與報價響應人應了解清楚物資需求后再報價,報價含但不限于13%專用發(fā)票增值稅及運保費等相關費用;報價時,如無特別說明,則視為完全滿足我司報價物料明細及相關要求。
3、報名和報價
3.1、報名時間:
2024年11月11日11時至 2024年 11月13日11時。3.2、報價截止時間為
2024年11月14日11時 ,響應人須登錄廣州發(fā)展電子采購平臺
(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時間之前在線報價。
3.3、參加本項目的響應人在報名前需登錄廣州發(fā)展電子采購平臺完成注冊,已注冊的可跳過本步驟,無須重復注冊。
四、成交及合同簽訂
1、發(fā)包人在報價截止時間后開啟報價。
2、有效總報價(沒否決的報價)最低的報價響應人推薦為首選成交候選人,報價次低者的報價供應商為第二成交候選人。
3、如果兩家或以上的報價人總報價相同且為最低報價,并符合采購需求、供貨周期、質量和服務的,則搖珠決定首選成交候選人。
4、首選成交候選人需注冊為廣州發(fā)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企業(yè)供應商(已注冊的企業(yè)供應商除外),并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業(yè)績清單及近三年類似項目合同復印件1份,以上資料需加蓋公章。
5、成交結果由發(fā)包人向成交人發(fā)出成交通知書,成交人應及時登陸廣州電子采購平臺確認,《成交通知書》是簽訂合同的依據(jù)和組成部分。
6、成交人應在《成交通知書》發(fā)出后規(guī)定時限內在規(guī)定地點與發(fā)包人簽訂合同。
7、成交人無正當理由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與發(fā)包人簽訂合同的,或在參與廣州發(fā)展電子采購平臺注冊登記、招標采購活動以及合同履約過程中,誠信、交付、質量等方面存在問題的,發(fā)包人有權取消其成交資格并有權將成交人資格轉給第二成交候選人,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8、關于廢標情況,依照我司相關制度執(zhí)行。如采購項目描述明確(如品牌、型號、規(guī)格、材質、供貨時間等),報價單位未按要求報價則可能被認定為廢標。
9、成交人不接受訂單或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與發(fā)包人簽訂合同,則可能按我司相關制度,列入我司黑名單,相應掛起半年、一年或永久掛起,并上報集團。
【
注:合同分為常規(guī)合同和小額合同(訂貨單)兩種。若采購項目總金額大于5萬(含5萬),則雙方需簽訂常規(guī)合同,采購項目總金額小于5萬則簽小額合同(訂貨單),中標方以收到發(fā)包方的小額合同(訂貨單)為準】。
五、發(fā)包人將不承擔報價人準備報價和遞交報價以及參加本次報價活動所發(fā)生的任何成本或費用。
六、聯(lián)系方式
商務聯(lián)系人:曹工 020-39000198 18126821522
技術聯(lián)系人:黃工020-39000145 13602298126 簡工020-39000146 13392608530
七、監(jiān)督管理機構:廣州發(fā)展能源物流集團有限公司經(jīng)營管理部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珠江新城臨江大道3號發(fā)展中心4樓
電話:020-37850720
聯(lián)系人:孫工
關于電子采購平臺使用問題,請撥打服務專線:020-37850929。
廣州發(fā)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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